在生活中,不少人曾遭遇“我爸是我爸的证明”“再婚生育要前任配偶开证明”“本人健在证明”等奇葩证明,8月13日,西安警方首次“亮家底,晒权力”,出台《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》,有望让老百姓到公安部门办事告别奇葩证明。
砍掉“不合理”手续
最大限度方便群众
“民警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,以后再也不用为那些莫名其妙的证明东奔西跑了。”昨日,在钟楼饭店门口,拿到警方发放的《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》的市民王先生高兴地说。
为了让“奇葩证明”成为过去,厘清审批权力、砍掉“不合理”、“合并同类项”,让群众办事更方便,让公安办事更高效,西安市公安局对市、区两级公安机关承担的行政许可、登记、备案事项和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,出台了《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》。
“让群众在公安机关办事少跑路,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率,最大限度简政放权、方便群众。”市委常委、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表示:“按照‘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有授权必须为’的原则,把过去让老百姓开的不合理的(证明)规定一刀斩断,让老百姓告别繁琐、不合理的手续,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。”
列出权力清单
防止“不作为乱作为”
“由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广,涉及的行政审批、管理项目多,为缩短清单出台时间,早日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改革的成效,市公安局按照全面摸底、分类整理、分批推出的方式,首批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治安、交警、消防、出入境等警种的7类业务,全面梳理行政许可、登记、备案等办事事项94项。”市公安局改革办常务副主任马惠民介绍,“目前,这些已经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公安厅法治总队审核。”
此次公布的7类94项行政许可、备案、登记事项清单,在内容上实现了“三个厘清”:厘清了责权边界。“清单”明确了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许可、登记、备案事项的职权名称、法律依据、职权范围内,清理和取消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,划定了行政管理权力边界;二是厘清了法律依据。“清单”中的每一项,都落实了相关法律依据,明确了公安机关能做什么、该做什么,做到了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、“法定职责必须为”;厘清了监督边界。市公安局在行政管理事项的梳理过程中,按照简政放权要求,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,对该下放的下放。公布这批“清单”,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许可、备案、登记事项的范围、依据和边界的了解,便于依法进行监督,能有效防止公安机关不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,促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、高效化运行。
办户籍业务
取消三个证明
以前,办理户籍业务,群众不得不为各种证明东奔西跑,昨日,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局户籍管理科了解到,以后群众办理户籍业务,将不用提供户籍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未随父或母落户证明等三个证明,夫妻投靠证明将更加方便简化。
市公安局治安局户籍管理科科长武肃表示,办理户籍业务已取消了三个证明,并简化了夫妻投靠证明手续。取消的三个证明包括,户籍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新生儿落户时未随父或母落户证明,同时,以前群众办理夫妻投靠业务,需要夫妻一方提供未就业证明,现在也可以用在西安工作的证明代替。